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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水利勘測設計成果和監管影響水利勘測設計質量的行為是政府對勘測設計單位監管的兩個重要方面,建立市場約束機制、開展設計質量監督、審查設計成果是最常用的三個監管方式。
1、 建立市場約束機制
政府出臺相關政策約束是建立市場約束機制的主要于段。政府監管作為行業質量管理的重要措施,應當跟隨著勘測設計市場發展而不斷進行完善,逐步規范行業的市場行為,建立和推進行業市場約束機制。信用體系、資質監管、信息管理等三個方面是水利行業建立勘測設計市場約束機制的落腳點和出發點。信用體系,應當把質量管理工作作為評價水利勘測設計單位信用度的重要依據,把質量管理環節作為信用評價體系的重要內容。資質監管,對從事勘測設計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執業資格以及單位資質進行實時監督,把勘測設計單位的行為作為監管重點內容,信息管理,建立全國水利行業勤測設計質量管理業務信息系統,為約束企業市場行為、開展質量管理和監督工作提供溝通和信息平臺。
2 、開展設計質量監督
設計質量監督具有法律依據,是政府必須進行的強制性管理措施。把開工建設的工程項目和勘測設計單位當作監督的主要對象,組織專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勘測設計質量評審,同步監督勘測設計單位的質量管理程序、制度以及項目勘測設計的行為、過程,逐步推進勘測設計質量監督的程序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充分發揮勘測設計質量監督在保證水利工程安全中的重要性。開展設計質量監督是加強勘測設計質量認證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
3、 審查設計成果
對水利勘測設計成果質量實行政府審查制度是我國的傳統做法。
通過嚴格的政府審查制度,嚴格把關勘測設計在經濟、技術方面的質量,具有相當的權威性。政府除了審查勘測設計成果之外,同時有針對性地審查勘測設計單位的設計過程及其市場行為,也是加強勘測設計質量認證管理工作的有效方法。把設計成果審查和勘測設計質量認證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將會對監管效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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